安省家庭法认定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赡养子女、家务管理以及赚取收入的责任。法律把婚姻看作是一个平等的合伙契约。当婚姻终结时,这种合伙关系就会终止且财产必须被分割。
基于对夫妻双方同等贡献的承认,通行规则是平分任何财产,50-50,包括在婚姻期间你们获得的财产,以及你们在分居时依然保有的财产。如果婚姻结束,您带入婚姻的婚前财产仍归您所有,但这些婚前财产在你们婚姻期间的任何增值都必须被平分。
对于这些规则也有一些例外。法律允许您在婚姻结束时自己保留一部分您拥有的财产。这类财产被称为除外财产(Excluded Property)。它包括:
婚姻期间您收到的由别人赠送礼物,而不是由配偶赠送的礼物;
婚姻期间您继承的财产;
由于某人去世,作为受益人,您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;
您获得的或您有权获得的,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,如车祸。
对于这些通行规则而言,家庭住宅是另一个例外。法律认定,当您的婚姻终结时,家庭住宅的全部价值必须平分,即便你们其中一个人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这所房子,或作为礼物获得了这所房子,或继承了这所房子,都是如此。换句话讲,不同其它财产,您不能将家庭住宅在结婚时的价值作为自己的婚前财产。
您与您的配偶可以一致同意一种不同的分割方法。或者,在一些情况下,您可以向法庭要求按不同的分割方式分割财产。法庭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、且如果按50-50 分割将对其中一位极为不公平时,才会改用其它的财产分割方法。
你们必须遵守的、用来计算财产价值,并在您与您的配偶之间进行分割的法规是非常复杂的。向律师咨询这些法规在您个案中的应用将是明智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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